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要求:通过检查严格执法,严处违规企业,通报各地推行建筑节能情况,确保建筑节能标准在建筑工程中严格执行。
建设部于12月5日派出10个检查组奔赴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5个城市,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12月1日的动员会上说,要通过这次检查,进一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他强调:通过检查要严格执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检查后将通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行建筑节能的情况。
仇保兴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我国土地、淡水、能源、矿产资源和环境状况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已经成为我国一项非常紧迫和长期的战略任务。建筑能耗占全国总能耗近30%%,对我国的能源消耗造成长期的、巨大的影响。国务院领导同志一直非常关注建筑的节能省地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曾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全面推广和普及节能技术,制定并强制推行更严格的节能、节地、节材、节水标准。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努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仇保兴说,建设部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建设部提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工作平台,以建筑“四节”为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以技术、经济、法律等为手段,以改革为动力,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争取到2020年,使我国住宅和公共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一任务非常紧迫、非常艰巨。
仇保兴指出:当前各地建筑节能工作不容乐观。前不久建设部针对2000年以来新建居住建筑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00~2004年,按节能标准设计的项目为58.53%,按节能标准建造的项目为23.25%。去年,几个被调查省市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面积只占10%左右。建筑节能形势十分严峻。
他强调,节能的效果要实实在在地反映在具体的建筑工程上。因此,在工程实施阶段加强监管工作,切实保证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这是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的重要环节。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于引导和推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作为今后一段时期质量工作的重点,从管理和制度上切实保证建筑节能标准在建筑工程中的严格执行。
仇保兴强调,检查中对发现问题的项目一定要发放执法告知书。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还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同时,对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也将予以通报。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为4个方面: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各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二是有关城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三是2003年以来完成审查的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2005年7月1日以后完成审查的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必要时抽查在建工程;四是《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培训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吴慧娟就检查的具体安排进行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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