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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打开、保存窗型

1. 新建窗型

1) 运行方法:

菜单栏:文件→新建窗型;

工具栏:

快捷键:Ctrl+N

2) 功能概要:

在已打开的项目中新建一个窗型文件。

3) 操作方法:

a) 从菜单、工具条或快捷键运行后,会打开一个空白的窗口,用户可在新窗口中创建门窗分格图(必须有打开的项目文件后,此功能才能生效):


b) 新建窗口打开以后,在“属性”面板中修改文件对应窗型的信息。“窗号”是窗在项目中的唯一标识,在同一个项目中不能有重复,填写时需要注意。“底标高”单位为mm,“建筑标高”单位为m。

2. 打开窗型

1) 运行方法:

菜单栏:文件→打开窗型;

工具栏:

快捷键:Ctrl+O

2) 功能概要:

在已打开的项目中选择一个窗型并打开。

3) 操作方法:

a) 在“工程”面板上,选中要打开的窗型文件:


b) 从菜单、工具条或快捷键运行后即可打开文件

3. 保存窗型

1) 运行方法:

菜单栏:文件→保存窗型;

工具栏:

快捷键:Ctrl+S

2) 功能概要:

将当前已打开的窗型文件保存至项目。

3) 操作方法:

a) 切换到要保存的窗型文件,从菜单、工具条或快捷键运行即可保存文件,保存时注意窗号在项目中不能重复,否则会提示保存失败。